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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网络传播平台建设与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5-10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网络传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与管理,提高学院各类平台的建设水平、服务水平、管理水平,确保网上信息传递和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办法。凡我院系建立的平台必须遵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国际教育学院目前正在运营的网站、信息系统、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共2个:1个学院网站,1个微信公众号(江南体育平台登录国际教育学院)。

第三条学院各类平台都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传播正能量,展现师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学院各类平台信息的组织与发布坚持分级审批、谁主管谁负责制。

第二章 平台建设规范

第五条学院网站需经学校批准方可建设,教师个人、学生班级、学生组织和社团开办网站、网页或微信公众平台等,必须向所属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办。

第六条所有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院各类平台建立商业网站或网页链接。

第三章 网站管理规范

第七条网站管理实行领导分管负责制,学院指定专人对网站规划、建设、管理、运行负总责,网站管理责任人要切实重视网络信息安全。

第八条学院各类平台发布内容按照以下归属和要求组织、审定,审定完成后,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后由学院办公室负责网络建设的专人终审把关并发布。

1.学生活动稿件由专职辅导员和主管学生工作的老师审稿,党总支副书记把关;学生党团活动稿件由团总支书记审稿,党总支副书记把关;

2.教学科研活动稿件由相关教研室主任或负责老师审稿,主管教学副院长把关;

3.学院党建活动及宣传稿件由党团与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审稿,党总支书记把关。

第九条凡需在学院平台发布的信息,应按照统一格式报送。提交电子稿,电子稿应为WORD格式(标题“方正小标宋二号”,正文“仿宋三号”),图片应为JPEG格式,插入正文相应位置,图片应保证像素清晰,不过分修图。

第十条此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教育学院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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