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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办法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02-27 】

一.学业奖学金评选

硕士一年级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入学成绩)×100%

硕士二年级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第一学年成绩)×70%+科研活动×15%+比赛活动×15%+英语附加分×5%+学生干部附加分×10%

硕士三年级综合成绩=科研活动×50%+比赛活动×50%+学生干部附加分×10%

博士一年级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入学成绩)×100%

博士二年级综合成绩=学业成绩(第一学年成绩)×50%+科研活动×50%

博士三、四年级综合成绩=科研活动×100%

注:学业成绩指在学院所学各门课程的平均分;

推免生和提前面试生至少可获得二等奖学金奖励

(一)活动

活动分为科研活动和比赛活动两类。参加同一活动,按符合条件的最高分计算,不重复加分。硕士生每类活动加分不超过100分,博士科研活动加分不设上限。

1.科研活动

(1)学术会议

应邀参会并在会议上宣读论文(提供证明),6分;

论文在会议中获奖者另获得:

优秀奖2分,三等奖4分,二等奖6分,一等奖8分。

(2)发表论文

① 专业类普通期刊(例如但不限于《海外华文教育》、《国际中文教育(北外)、《国际汉语教学研究》(北语)、《汉语国际传播研究》等期刊)及专业内论文集论文20分。

② 核心期刊40分。认定范围包括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南大核心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北大核心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社科院核心期刊)和北大核心(含扩展版)、社科院(含扩展版)、南大核心(含扩展版);

③ 民大C类期刊50分(另含《华文教学与研究》、《汉语学习》);

④ 民大B类期刊60分(另含《语言文字应用》;不含《世界汉语教学》);

⑤ 民大A类期刊80分(另含《世界汉语教学》、《语言教学与研究》)

⑥ 民大A+期刊100分。

(3)专(编)著

① 专著50分

② 编著40分

(4)课题

① 国家级科研项目80分

② 省部级及北京市级科研项目60分

③ 语合中心及同级别科研项目40分

④ 校级科研项目20分

⑤ 院级科研项目10分

注:

A. 所有学术会议、发表论文、专(编)著及课题应以江南体育平台登录国际教育学院为第一单位。导师为学院外聘导师(仅限学生本人导师)第一单位不受此限制;

B. 每次会议需提交不同论文。参会并宣读论文需提供证明(如邀请函和宣读证明等)。参加会议一作、二作同等计分,三作至五作按一作1/2计分,六作及以后按一作1/4计分。如果第一作者为教师,学生参会得分相应减半;

C. 参与或主持课题需提供包含自己姓名(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的立项书。课题负责人、项目第一成员同等计分,第二成员至四成员按负责人1/2计分,第五成员及以后按负责人1/4计分。如果课题参与者不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第一成员,每个项目最高得分为20分;

D.发表论文及专(编)著一作、二作同等计分,三作至五作按一作1/2计分,六作及以后按一作1/4计分;

E. 白皮书、绿皮书和资政报告按照成果产出相应计分;

2.比赛活动

(1)专业比赛

① 国家级(学院竞赛奖励A类):参加者2分;优秀奖16分;三等奖20分;二等奖30分;一等奖40分;特等奖60分。

② 省市级(学院竞赛奖励B类):参加者1.5分;优秀奖12分;三等奖16分;二等奖20分;一等奖30分;特等奖40分。

③ 行业内(学院竞赛奖励C类):参加者1分;优秀奖8分;三等奖12分;二等奖16分;一等奖20分;特等奖25分。

④ 校级(学院竞赛奖励D类):参加者0.5分;优秀奖2分;三等奖4分;二等奖6分;一等奖8分;特等奖10分。

⑤ 院级:参加者0.2分;优秀奖0.8分;三等奖1.2分;二等奖1.6分;一等奖2分。

(2)非专业比赛

① 国家级:参加者1.5分;优秀奖8分;三等奖10分;二等奖15分;一等奖20分;特等奖30分。

② 省市级:参加者1分;优秀奖6分;三等奖8分;二等奖10分;一等奖15分;特等奖20分。

③ 校级:参加者0.3分;优秀奖1分;三等奖2分;二等奖3分;一等奖4分;特等奖5分。

注:

A.参加者指参加比赛选拔者或参加比赛者

B.非专业比赛加分不得超过50分。

(二)英语附加分

参加托福或雅思考试可以获得英语附加分,加分细则如下:

1.托福加分:分数-80(80分及以下不加分)

2.雅思加分:按雅思所对应的最高托福成绩加分,6.5分相当于托福93分,故加分为93-80= 13分。(6分及以下不加分)

(三)学生干部附加分(仅限硕士研究生)

① 党支书、团支书、研究生会主席、班长10分;

② 党/团支部委员、研究生会副主席、研究生会部长和副部长6分;

③ 其他干事2分。

注:学生干部包括校级和院级,分值相同。只有通过考核者方能享受加分。

二.国家奖学金评选

硕士研究生的国家奖学金评选优先考虑出国学生(包括出国攻读学位、担任汉语志愿者等)。同等条件下,参照学业奖学金评选细则。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属于国际教育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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