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提取材料变化的通知
各位老师:
根据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9月22日最新通知要求,我校教师办理的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流程可进行简化,具体流程如下:
一、可本人持提取材料前往财务处由经办员进行预审的情况
1.适用情况:提取证明材料仅需《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如:购买北京行政区域内自住商品住房、已签订购房合同的经济适用房(含限价商品房)、适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等,具体请见提取材料一览表。
2.审核地点:学校财务处102办公室;
3.审核时间:每月10-15日;
4.财务处咨询电话:010-68933706。
二、其余情况必须本人持提取材料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材料预审
1.适用情况:提取证明材料包含身份证及其他证明文件;
2.审核地点:招商银行大运村支行(量子芯座大厦一楼);
3.审核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4.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10-82357523;
5.将预审通过的材料交至财务处104办公室,时间:每月10-15日。
三、提取材料一览表
所有提取均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
提取范围 |
提取证明材料 |
特殊情况说明 |
材料审核地点 |
购买北京 行政区域 内自住住 房 |
商品住房包括:一手房、二手房、共有产权住房、自住型商品房 |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1表) |
填表中,无法提供市住建委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则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财务处 104办公室 |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 |
已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提取的 |
《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2表) |
填表中,无法提供市住建委签约系统中备案的购房合同编号和密码的,则应填写房屋所有权证号或不动产权证号;并提供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组合贷) |
《使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含住房公积金与商业银行的组合贷款)购买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5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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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住北京 市行政区 域内房屋 |
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无合同、发票) |
《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9表) |
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按每月一千五百元的标准每季度提取一次,一年办理一次。 |
退休 |
职工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已领取基本养老金且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
《职工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1表) |
办理退休销户提取后原则上不得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
同一住房 非首次提 取 |
申请人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再次办理提取 |
《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8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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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北京 行政区域 内自住住 房 |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住房 |
未签订购房合同申请提取住 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 |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及支付上述两种住房首付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2表)2、选房确认单原件 |
《申请表》需填写所购住房项目名称、单价、住房建筑面积和首付款金额 |
招商银行 大运村支行 |
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 |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集资合作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3表)2、房改售房或集资合作建房单位给申请人开具的收取售房款的银钱收据原件 |
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 |
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 |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危改、拆迁、征收回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4表)2、《拆迁或征收回迁协议》原件 |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号;2、按照协议中明确的购房人实际缴纳的房价款金额提取。协议中未注明的,需要提供购买回迁房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收据原件。3、拆迁补偿协议中没有房屋坐落地址等相关信息的,需要提供购房协议进行审核。 |
购买北京 行政区域 外自住住 房 |
购买外省市住房 |
1、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6表)2、购房合同原件3、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契税完税凭证原件4、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的需提交原件 |
管理部及银行代办点审核未通过的,申请人使用过商业银行贷款或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按以下程序办理:1、提供贷款合同原件2、填写《使用商业银行贷款及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7表) |
租住北京 市行政区 域内房屋 |
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有合同、发票) |
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9表) 2、租住商品住房合同原件3、租房发票原件 |
自批准提取之日起每季度提取一次,月提取金额既不得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也不得超过月租金,租房提取期限为一年,满一年,应到管理部及受托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银行代办点重新申请。 |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
1、《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9表) 2、租房合同原件3、租房发票原件 |
一年提取一次 |
大修、翻 建、自建 北京行政 区域内自 住住房 |
大修、翻建、自建住房 |
1、《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大修、翻建、自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0表)2、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3、购买材料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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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提取 |
因发生继承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 |
1、《继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2表) 2、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原件3、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销户提取 |
特殊事项 销户提取 |
职工出境定居 |
1、《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3表)2、户口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销户提取 |
外籍、港澳台在京工作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1、《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3表)2、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
销户提取 |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1、《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3表)2、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
销户提取 |
被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刑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
1、《特殊事项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13表)2、人民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
销户提取 |
其他情形 (适用原 规定) |
遭遇突发事件 |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单位或者街道出具的遭遇突发事件、生活困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近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近亲属关系主要指配偶及直系血亲 |
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 |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及复印件 |
部分提取 |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2、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部分提取 |
同一住房 非首次提 取 |
夫妻一方已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申请提取 |
1、《同一住房非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108表)2、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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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2017年9月25日
附件:1.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表格
2.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表格——样表填写